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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做好校内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30]  来源:

各学院:

按照《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大校内基金项目管理力度,提高项目完成率,现对在研项目开展清理工作。

从2019年开始,我校对所有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时限为2020年12月31日。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相应日期之前完成结项。对未按时结项的项目作终止处理。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

请各学院务必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校内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科研处

2020年4月30日

上一条:转发《报送省科技发展计划2019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吉林省社科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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