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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时间:[2019-10-30]  来源:

一、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结合《长春师范大学“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学校切实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件关系全校发展的大事来抓,以“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就业,引导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化指导服务促进就业”为就业工作定位,立足就业创业教育,全面提升就业创业工作水平。

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以“三度四有”的工作理念开展,即“有力度的教育、有温度的服务、有向度的指导”保障“教育有效,服务有用,市场有序,管理有法”。从就业工作目标考核出发,建立就业工作情况通报、约谈、问责制度,健全二级职责任务,真正落实就业工作。

以“互联网+就业”为基础,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校园专场招聘活动,以网上初选、线下面试的便捷招聘模式建立精准的就业服务。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法,先后参加浙江、广东、北京、广西、辽宁、福建校企对接活动。以“实习+就业”的模式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立足吉林省,稳步突破二线城市及全国百强县,搭建珠三角、长三角民办教育区域化合作平台,以本省辐射东北,珠三角辐射华南,长三角辐射华东,新疆辐射西北,拓宽毕业生就业领域,为实现学生充分就业提供支持保障。

二、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指导服务

1、就业指导服务

以提高实际就业能力为宗旨对就业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改革,结合第二课堂、学团活动、专业技能竞赛、各类社会实践等开展就业本领提升活动,加强就业教育体系整体建设。举办大学生“职秀”大赛、简历设计大赛、职业生涯人物访谈大赛等多种形式让学生真正理解就业、感受就业、学会就业。选派就业教育教师参加省内、省外及校内内训,选派教师参加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的“就业能力提升培训”,不断完善专业化的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为学生提供全程职业发展指导。

2、创业指导服务

通过改革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由传统“教”为中心转移到以“创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针对学校师资现状,举办创业基础课程师资认证培训,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教学水平。针对不同创业需求层次的学生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零距离、创业沙龙、创业体验周等活动,为有创业意愿和创业项目的学生,提供项目评估和指导,选拔优秀项目入驻学校创业园进行重点孵化和扶持,培养大学生创业思维,塑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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