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1-2周进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结业考试的补(缓)考,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试人员
1.缓考人员:已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结业考试(含重修)前办理了缓考申请手续的学生。
2.补考人员: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结业考试中正常参考但不及格的学生。
二、补(缓)考组织工作
1.共同课考试安排
(1)教师口语
考试时间:3月5日(周二)12:15
考试地点:文科楼204
(2)计算机应用
考试时间: 3月9日(周六)8:10-9:10
考试地点:理科实验楼二合
(3)大学生就业指导
考试时间 : 3月11日(周一)12:00-13:00
考试地点:就业工作指导处204
(4)体育
考试时间: 3月13日(周三)中午12:00—12:30
考试地点:体育场集合
考试要求:学生必需提前自行联系原任课教师,问询具体考试要求;参加考试的学生需穿运动服(运动鞋),携带考试证件,错过考试时间只能重修。
(5)信息检索
考试时间: 3月14日(周四)12:50-14:25
考试地点:图书馆旧馆四楼信息检索教室
(6)共外、教科、数学类共同课
时间 |
8:10-9:50 |
10:10-11:50 |
12:40-14:20 |
14:40-16:20 |
3月16日 |
高等数学 |
教育学基础 |
概率与数理统计; 线性代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大学外语3;基础英语3 |
3月17日 |
大学外语1; 基础英语1 |
心理学概论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具体考场、监考人员安排由课程所在学院负责,考场首选二教、三教教室。
(6)通识网络公选类课程不用参加补缓考,开学初将组织相关学生重新报名、考试。
2.专业课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3月5日—3月17日
具体事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请避让公共课考试。考场尽量安排在一、二和三教。
3.其他要求
所有补(缓)考考试要求与期末考试的要求相同。监考任务原则上由非行政岗的专任教师担任。
请各学院于3月4日前将补(缓)考日程和补(缓)考阅卷日程(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考试相关文件模板)安排报送考务科。相关工作量学院做好统计存好档。
4.知合校区的学生已回归本院,补缓考事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
三、试卷准备工作
1.试卷抽用试题库中未启用试卷。
2.试卷格式:各学院应使用校园网教务处下载专区内的统一试卷格式,打印时使用B4纸。其他要求同课程结业考试试卷格式要求。
3.试卷袋中要配备《考试须知》、《考试违规记录单》、《考生签到单》、《考场记录单》等材料。
四、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携带一卡通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禁止入场。
2.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组织考生随机排序就坐,并组织签到。
3.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长春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长春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严肃考试纪律。在考试前做好有关考试工作和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监考人员应认真负责,考前向考生宣讲考场规则,保持考场秩序良好,对于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认真填写《违规考生记录单》、《考场记录单》。
4.考试及阅卷登分过程中,请严格区分缓考、补考、重修的学生试卷及成绩单。
5.阅卷时间每天分上下午两个时间段,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务处划定的时间段组织任课教师集中批阅,教师不得将试卷带出阅卷场地。
五、成绩录入及提交工作
1. 本次补缓考成绩录入的学期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请于3月20日16:00前完成成绩录入及提交工作。
2.补缓考成绩由任课教师通过网络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3.补考成绩=卷面成绩(60分以上在录入系统时统一录为60分)。
缓考成绩与正常课程结业考试成绩记载方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