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审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于六月开展,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依据《长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精心组织,按时有序地完成各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文答辩(6月8日前)
(一)参加人员
2020年上半年论文外审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答辩的同学。
(二)答辩形式
网络答辩
(三)答辩专家及程序
按照《长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见网址:http://yjs.ccsfu.edu.cn/info/1120/1581.htm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确定答辩时间和地点,提前3天录入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
2.答辩会结束后,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并打印“答辩结果汇总表”签字(填表人为研究生秘书,负责人为学院院长)交到学位办。
3.答辩完毕后,通过答辩的学生应认真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工作。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6月9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及学位申请人课程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相关材料,同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上交材料: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3.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2份
4.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doc(格式规范,Word和PDF版一致,签字部分扫描后插入文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至邮箱709150590@qq.com。)
5.申请授予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答辩通过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学位授予信息,并打印纸质版本人必须亲笔签名,此表上报国家学位信息系统。)
6.校优秀学位论文拟推荐名单。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6月12日)
(一)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研究生秘书将以下材料报送学位办审核,学院留存。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5.答辩表决票
6.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2份
7.研究生学位论文4本(原创性声明、同意使用授权处亲笔签名,暂定统一打印,具体待通知)
8.研究生学位论文审定承诺书(学生、导师亲笔签名)
9.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doc(格式规范,Word和PDF版一致,签字部分扫描后插入文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至邮箱709150590@qq.com。)
10.申请授予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答辩通过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学位授予信息,并打印纸质版本人必须亲笔签名,此表上报国家学位信息系统。)
11.校优秀学位论文拟推荐名单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对学位申请人进行审核,作出授予学位申请人学位的决定。
四、学位论文图书馆网站提交工作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后,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须将学位论文提交到图书馆设立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中,提交成功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本工作安排所涉及的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学位工作”中下载。
备注:答辩全程须录音录相,由答辩秘书组织实施,并保存结果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