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人员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列入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的考生。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且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1.笔试
(1)专业综合笔试,测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2)外语听力笔试,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分。
2.面试
(1)外语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5-10分钟,满分为10分。
(2)综合能力(含实践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20-60分钟,满分为20分。
3.加试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为二张笔试卷,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 3月25日(星期一)
上午8:30-11:00资格审查,地点到各学院。
学院
负责人姓名
办公电话
复试报到地点
马克思主义学院
徐老师
86168972
综合楼1605室
教育学院
裴老师
86168394
第二教学楼406室
文学院
白老师
86168483
文科楼215室
外国语学院
王老师、吴老师
86168869
外语楼305室
历史文化学院
徐老师
86168721
综合楼801室
数学学院
袁老师
86168644
理科楼314室
物理学院
张老师
86168080
理科楼210室
化学学院
孙老师
86168650
化学楼101室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付老师
86168155
文科实验楼414室
生命科学学院
丁老师
86168107
一教306室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张老师
86168137
理科实验楼210B室
工程学院
张老师
86168619
工程学院(五教)203室
经济管理学院
许老师
86168629
四教304室
体育学院
莫老师
86168073
体育馆202室教学秘书室
政法学院
潘老师
86168975
文科楼409室
音乐学院
崔老师
86168145
音乐楼A206室
传媒学院
王老师
86168586
理科实验楼222室
美术学院
曲老师
86168127
美术楼206室
2. 3月26日(星期二)
(1)上午8:00-11:30外语听力笔试及专业综合笔试,地点在各学院;
(2)下午1:00-2:30外语口语测试,地点在各学院;
(3)下午2:30-4:30综合能力(含实践能力)测试,地点在各学院。
3.3月27日(星期三)
(1)上午8:00-9:00同等学力(跨学科)加试考生体检,地点在校医院(要求空腹);
(2)上午9:00-11:30不参加同等学力(跨学科)加试考生体检,地点在校医院(要求空腹);
(3)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地点在各学院。
四、复试具体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在校成绩单)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交A4纸复印件),在初试报名现场确认时提示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未通过校验的考生还需携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提供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政审登记表(见附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当天(3月25日10:00-11:00),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116室),过期不予以受理。
3.考生复试过程中均须携带准考证(可以再次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4.考生需携带复试考务费255元(含55元体检费),须在报到现场通过二维码支付。
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0431-86168862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