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长春师范大学学术专著管理办法(暂行)》(长师校字〔2019〕221号)文件要求,现启动基金资助出版学术专著的申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主持完成过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且已公开发表与待出版专著内容相统一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含3篇)。
2.申请人应是所申请出版专著的著作权所有者。
3.我校须为资助专著的唯一署名单位。
4.专著内容必须与申请人所属学科的研究领域相同,符合学术规范,引用他人学术观点不超过30%,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5.优先资助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研究报告为基础且做过重大修改的学术专著;已结项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著作成果。
6.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专著每部字数不低于150千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专著每部字数不低于200千字。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先向所属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报送科研处。申请材料包括:
1.《长春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五份。
2.完整书稿清样三份(附电子版)。
3.可反映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和扫描件):
(1)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结项证书。
(2)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或研究专著(封面、版权页与目录)。
(3)博士论文答辩专家组意见或项目鉴定专家意见。
4.长春师范大学资助出版学术著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附电子版)。
三、其它事宜
1.其它未尽事宜参阅附件2《长春师范大学学术专著管理办法(暂行)》(长师校字〔2019〕221号)。
2.《申请表》(附件1)中申请人需在申请承诺页签字,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处需所属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3.本年度申请资助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纸质材料报送综合楼921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学院+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成果科指定邮箱。
联系人:荣誉
电话:86168710
成果科邮箱:kyccgk@ccsfu.edu.cn
附件:申请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材料包
科研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