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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27]  来源:

各相关部门:

按照 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近期集中时间组织开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20年 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验收范围: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7、2018、2019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6年度的,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

以上项目不包括:就业专项、思政专项和党建专项。就业、思政和党建专项分别以省教育厅负责项目评审及过程管理工作的其他部门下发的验收工作通知为准。

二、上交材料时间

1.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三点前,科研秘书将本部门经学院预审合格的“验收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科研院长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报送科研处921室,“XX部门验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

2.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下午三点前,科研秘书将本部门参加年底验收项目的验收材料(包括成果验收报告书、验收材料及全部电子版)纸质版收齐后,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纸质版装订的具体要求见“附件5教育厅项目结项材料注意事项”。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项目科邮箱。

3.本次结项项目或者在研项目根据项目实际研究需要,确实要调整课题组成员(包括调整课题组成员顺序)均需要填写附件6“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一份,由项目负责人按表中要求填写并签字,于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交到科研处,预期不办理变更业务。

验收材料要求

1.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的负责人应提交的材料:

(1)成果验收报告书(一式五份), 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订书器装订即可。电子版命名:理科(或文科)-负责人姓名-成果验收报告书。

(2)验收材料(一式五份),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技术报告(或研究报告)、注明教育厅资助的研究成果,装订成册。电子版命名:理科(或文科)-负责人姓名-验收材料。

以上两个材料的电子版,置于一个以项目负责人命名的文件夹内。

验收材料的电子版,请科研秘书压缩打包,命名为“XX(学院)教育厅结项材料汇总”,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ccsykycxmk@163.com

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张茜岚

联系电话:86168716

邮箱:ccsykycxmk@163.com

附件:

1.验收项目汇总表(分文理)

2.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验收报告书

3.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验收报告书

4.科研项目研究报告书格式

5.教育厅项目结项材料注意事项

6.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7.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吉教科〔2017〕7号)

8.2011年教育部学科代码

科研处

2020年11年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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