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近期,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规范高技术产业项目验收的通知,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立项年份为2015-2019年度的,已按照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
二、项目类别
主要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推进项目、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四类项目。
三、验收报告检查要点
1.财务盖章确认的经费决算表,项目剩余资金不超过补助金额的10%,经费决算明细科目需与任务书相一致,经费决算明细与任务书不一致的,需要项目负责人填写由所在部门审核通过后“长春师范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该表与结项材料一起报送。
2.技术总结报告需要详细描述模型的构建、实验的方法、技术实现路径等;
3.培养学生证明、发表的论文、申请或授权的专利需要在项目建设期内,且专业领域方向与立项项目一致;
4.涉及应用推广、人员培训、技术指标等需要提供应用推广证明、用户使用证明、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
5.签字或者盖章的验收材料真实性声明;
6.任务书规定的其他指标均需完成,并有充分佐证材料。
四、有关要求
请相关部门尽快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请于12月16(周三)报送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1份,验收申请表每个项目1份,验收报告每个项目1份。纸质版报送到教学综合楼921室,电子版发至项目科邮箱。
本次报送的结项材料,要先报上级立项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审核不合格不能参加答辩,具体答辩的方式和要求待立项部门的进一步通知。
联系人:李丹张茜岚
联系方式:86168716
邮箱:ccsykycxnk@163.com
附件:
1.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
2.验收申请表
3.验收报告编写提纲
4.长春师范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科研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