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年来,我省高校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主动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取得了一批具有较好研发基础、转化价值和市场潜力的科学研究成果。为进一步加大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宣传推介力度,健全产学研成果对接和产业化机制,完善成果转化激励约束机制,决定面向全校定期征集科研创新成果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0年以来我校为主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研究、应用与技术开发科技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成果权属明确。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清晰的权属划分,原则上科技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不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可向社会公开。
2.符合我省需求。成果对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聚焦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发展急需,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
3.成果具有一定成熟度、较好的市场前景,已形成或预期可形成经济、社会效益。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将征集组织工作作为强化有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彰显我校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各学院成立工作专班,做好组织发动,切实做到“应征尽征”。省教育厅将定期公布各校征集成果数量并纳入高校科研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
2.请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解读征集报送要求,指导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科学做好成果信息填报,并于9月6日前统一将《科技成果信息表》(电子版及PDF版)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纸质版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至主楼921室。
3.各学院要建立科技创新成果定期报送机制,从2023年下半年起每半年(上半年3月、下半年8月)开展一次科技创新成果信息填报工作。
联系人:荣誉 姜冠麟
科 研 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