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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思政专项申报通知

时间:[2020-11-09]  来源: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积极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改革创新,学校决定在2020年设立“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思政专项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思政专项设立领域及申报要求

1.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领域

申报要求:本次申报不受申报者年龄和职称、学历限制,申请者必须是专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项,研究年限为2年,设立5项,最终结项成果为项目负责人公开发表的标注学校资助编号的1篇中文核心论文和1篇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2.“三全育人”改革创新领域

申报要求:本次申报不受申报者年龄和职称、学历限制,我校在职在岗能实际开展三全育人相关领域研究的教职工均可申报。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研究年限为1年,设立10项,最终结项成果为项目组提交1份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及1份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3.学生工作改革创新领域

申报要求:本次申报不受申报者年龄和职称、学历限制,申报者必须是我校学工干部。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研究年限为1年,设立5项,最终结项成果为项目组提交1份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及1份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二、申报办法

科研处向全校发布申报通知,申请者填写《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专项项目申请书》,向所在学院(所、中心)提交申请书,学院(所、中心)审核通过后报推荐部门,推荐部门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科研处对各部门推荐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按学科分类,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项目过程管理、结项验收的程序参照《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长师校字〔2020〕98号执行。经费管理按照《长春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长师校字〔2017〕141号 执行。

申请书中推荐部门分别为: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领域推荐部门为马克思主义学院;“三全育人”改革创新领域推荐部门为宣传部;学生工作改革创新领域推荐部门为学生工作部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专项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者必须根据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填写时应注意语言文字的规划化,词语、语法、书写要标准、规范。

2.纸质《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由所在院(所、中心)签署意见后由科研秘书汇总报送各推荐部门;各推荐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

科研秘书将本部门申报的电子版材料(含每位教师的申报书和活页及部门申报汇总表),一个老师一个文件夹,以申报教师姓名命名。教师的文件夹和申报汇总表汇总后置于一个命名为“部门名称-2020年校内基金申报(思政专项)”的压缩文件内,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1) 科研处联系人:李丹 86168716

项目科邮箱:ccsykycxmk@163.com

(2)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领域联系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佳 13596129346

(3)“三全育人”改革创新领域联系人:宣传部赵士初86168628

(4)学生工作改革创新领域联系人:学生工作部李航

86168015

附件:

1.选题指南

2.申报书

3.《课题论证》活页

4.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11月9日

上一条:关于“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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