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科研处根据2021年工作安排,开始集中受理2021年度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今年,我校科研基金项目分为三类:青年教师培育计划项目、创新研究支持计划项目和专项项目。各类计划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项目,目的是培育我校青年教师承担省级科研项目和国家青年基金项目的能力。申请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不能申报此类项目);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在申请当年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以项目申请当年12月31日为准)。已取得省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获学校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的教师不得申请该项目。
(二)创新研究支持计划项目,目的是支持我校科研实力较强的教师申请省级以上高级别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不能申报此类项目)。申请者年龄在申请当年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以项目申请当年12月31日为准)。
(三)专项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在满足以上申报条件的情况下,教师党支部书记优先资助。
(五)为了更好地践行科研育人,凡申报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各类计划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中必须包含我校在读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长春师范大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者必须根据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填写时应注意语言文字的规划化,词语、语法、书写要标准、规范;每个申请者的《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的电子版置于一个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
(二)纸质《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由所在院(所、中心)签署意见后统一由科研秘书汇总上报科研处和相关部门;科研秘书将本部门教师的文件夹、基金申报汇总表汇总后置于一个命名为“部门名称-2021年校内基金申报”的压缩文件内,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邮件主题为:部门名称-2021年校内基金申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科研处(综合楼921)
联 系 人:李丹 张茜岚
联系电话:86168931 86168716
E-mail:ccsykycxmk@163.com
附件:
1.2021长春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2021长春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2021长春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21长春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5.2021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申报汇总表
6.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7.长春师范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8.教育部学科目录(2011年)
科研处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