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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3-03-30]  来源: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教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全省高教科研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吉高学会[2022]9 号),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启动“2023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

申报课题内容要以数字为引擎,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旨,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聚焦高等教育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深层次问题、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申报题目请参照《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教科研选题方向》,可做适当调整,也可自行选题。

二、课题类型与经费资助

学会课题分为两种类型,即常规课题和专项课题。常规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大课题给予10000元经费支持,重点课题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大学生专项除外)。

三、每项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截止2023年4月20日前省高教科研课题未结题者(学会课题管理系统可查),不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课题。

四、课题完成时限与相关要求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5—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如有变更情况,请填写课题变更申请书,统一由学会秘书处批准。

五、材料申报要求

申报教师将《课题申报书》(双面打印)(活页与成果均单独装订附后)纸质版1份(按序号汇总排列)、《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921室,同时将与纸质材料相应的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命名)传至科研处邮箱 。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六、评审费要求:每项课题收取专家评审费100元,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取后与科研处联系转款,不接受个人微信转款

七、申报时间

各学院于2023年4月17日之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同时缴纳评审费。


联系人:霍树婷  86168983


                                                 科研处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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