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科研处根据2023年工作安排,开始集中受理2023年度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申报条件和拟资助额度
我校科研基金项目分为三类:青年教师培育计划项目、创新研究支持计划项目和专项项目。各类计划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项目,是为了培育和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承担省级科研项目和国家青年基金项目的能力。申请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不能申报此类项目);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在申请当年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省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获学校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的教师不得申请该项目。青年教师培育计划项目原则上仅资助1次,已获批过此类项目的教师不能再次申报该类项目。青年教师培育计划项目每项拟资助经费社科项目2万元,科技项目3万元。
(二)创新研究支持计划项目,是为了扶持和促进我校科研实力较强的教师申报省级以上高级别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不能申报此类项目)。申请者年龄在申请当年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创新研究支持计划项目每项拟资助经费社科项目3万元,科技项目4万元。
(三)专项项目
1.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本项目申报详情另行通知。
2. 马工程专项
马工程专项申报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发布通知、收申报材料、组织初审,会审由科研处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完成。(具体要求详见马克思主义学院通知。)
3.高校科统专项
高校科统专项选题必须与该项目指南题目一致(项目指南见附件8),限额申报2项。本次申报不受申请人年龄和职称、学历限制,申请者须能熟练运用相关统计软件,具备数据分析能力。每项拟资助经费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高校科统专项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按《长春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实施管理。其结项最终成果为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
4. 高句丽、渤海研究专项
高句丽、渤海研究专项限额申报2项。本专项申报不受申请人年龄和职称、学历限制。每项拟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年限为3年。
5.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专项
本专项申报详情另行通知。
(四)在满足以上申报条件的情况下,教师党支部书记优先资助。
(五)为了更好地践行科研育人,凡申报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各类计划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中必须包含我校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者必须根据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申请书》《活页》,填写时应注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词语、语法、书写要标准、规范。
(二)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者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由科研秘书汇总送至科研处921室项目科;电子版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将本部门的申报材料(含申请书和活页、申报汇总表)发送到科研处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部门名称-2023年校内基金申报”,文件夹内命名格式:**专项+申报者姓名。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科研处(综合楼921)
联 系 人:苏美文 张茜岚
联系电话: 86168716
附件:
1.2023长春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2023长春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3.2023长春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23长春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5.2023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申报汇总表
6.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7.教育部学科目录(2018年)
科研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