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步骤 |
内容 |
备注 |
2018年 |
11月26日前 |
立项准备 |
各校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研究确定拟申报资助项目,起草项目申请书。 |
各校落实针对本科生交流的具体协议;及时更新已有协议,保证协议有效性。 |
11月26日-12月7日 |
立项申请 |
各校主管部门负责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统一填报已获批资助项目总结及新增项目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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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前 |
各校寄送学校公函和申报项目一览表 |
各校网上提交项目申请书,并将学校公函、申报项目一览表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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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3月 |
项目评审,公布资助项目名单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各校提交的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公布,书面通知亦将同时邮寄各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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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31日(第一批) 9月15—30日(第二批) |
被推荐人网上报名 |
各校按照获资助项目进行选拔推荐,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材料。 |
网上报名前,各校须按选派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根据获批项目信息选拔品学兼优人选,经校内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
6月7日前(第一批) 10月10日前(第二批) |
各校寄送单位公函、公示文件和初选名单一览表 |
各校网上审核申请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打印《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连同单位公函及公示文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公函应说明推荐人数、有无特殊情况等。 |
6月(第一批) 10月(第二批) |
人员审核、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录取工作。被推荐人选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结果。 |
书面录取通知将邮寄各校主管部门。 |
7月起(第一批) 11月起(第二批) |
留学人员办理派出手续并派出 |
1.留学人员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2.留学人员自行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并陆续派出。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