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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
学生课程缓考申请单
课程开设学期
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学生姓名
所在学院
学生班级
学号(十位)
课程名称
考试类型
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所在学院
期末/重修
缓考原因
学生所在
学院意见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教学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考试时间
□和下学期开学初补考一起考
□和相应学期重修一起考
注: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填写《学生课程缓考申请单》一式三份,经学院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处考务科、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2.学生课程缓考申请审批通过后,学生所在学院必须将学生课程缓考情况通知到任课教师,并要求任课教师在《学生课程缓考通知书回执》上签字确认。
3.请在考试时间处勾选。
教务处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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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9年度体质健康测试考试的通知(2016、2017、201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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