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管理人员是本实验室的安全消防责任人。
2、各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是本实验室的安全消防义务员,一定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消防工作,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消防教育。
3、凡进入实验室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具毒物品,禁止丢弃脏物,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制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乱动仪器设备,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5、凡有人进入实验室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通过监控视频进行安全监控;要严格管理,保证设备安全。
6、实验室门窗,玻璃,锁具应保证完好无损;把消防设施放在显眼、方便、易取的地方。
7、配合保卫处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按时更换过期失效的灭火器。
8、定期对安全消防义务员进行培训,参加安全消防演习,使之熟练地使用消防器材。
9、严禁在计算机网上发布反动言论及浏览不健康网站,违者将报公安机关并严肃处理。
10、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内吸烟、点火等,发现后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11、每次实验课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检查实验室,切断电源,关掉电灯,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12、若有事故,及时和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