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
本、专科生课程考核成绩更正申请单
20 ——20 学年第 学期
任课教师
姓名
学 生
学院
课程名称
系别班级
课程编号
学号
考试类型
□课程结业 □补考 □缓考 □重修
原 成 绩
平时
期
中
实
验
末
总分
更正后成 绩
期中
实验
期末
更正原因
任课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教师所在
学院意见
主管教学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公章)
备注:教师本人填写并携带试卷等成绩相关证明材料亲自办理,经审核同意后,一式二份:一份与原成绩单共同装入“试卷及成绩分析文件袋”中;一份送交教务处考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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