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投身课堂教学和参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举办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以下简称“青教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激发我校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教师提升教学水平,改善教学效果,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竞技与指导、提高相结合。
三、竞赛组别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组别
竞赛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部分,此部分设两组:第一组为人文社会科学(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第二组为自然科学基础学科(理学);参赛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自主选择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第二部分: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部分,参赛教师为近三年入职的新进教师。
(二)参赛对象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参赛对象:我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在我校前两届青教赛中荣获一等奖及近三年入职的新进教师不能参加本次比赛),按各教学单位该年龄段青年教师人数确定推荐限额(见附件1)。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不限组别,不得与其他单位调剂使用。
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参与对象:2015年、2016年、2017年来我校参加工作,且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担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各教学单位推荐限额(见附件1)。
四、组织机构
比赛的组织工作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工作部负责,评委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各教学单位院长、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楼1123)。
组 长:杨勇 刘双山
副组长:陈爱梅 吕云峰 孙政光 刘术学 孙中华
评 委: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各教学单位院长、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其他相关人员。
五、竞赛奖励
竞赛奖励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三个等次,分别按各组别参赛教师人数的20%、30%、50%设置(一等奖不足1人的按1人设置)。竞赛另外设置最佳教学设计奖3人,最佳说课奖5人,比赛优秀组织奖7个,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我校选拔出的获奖青年教师将参加吉林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六、竞赛阶段
(一)各教学单位初赛
2018年4月中旬,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原则上全部参加学院初赛,同时可围绕竞赛内容开展相关教学交流活动,具体形式由各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请各教学单位注意保存比赛方案、比赛视频等相关材料,初赛结束后将上述材料与参加学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决赛名单一并上交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学校决赛
2018年5-6月,学校组织“长春师范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决赛。
七、决赛内容及要求
参加竞赛课程应是列入本科教学计划的正式课程(至少2学分),具有明确的教学对象。所选取的参赛主题(或章节)应是课程的正式授课内容,与课程其它章节内容应有内在的联系和前后承接关系。
决赛由教学设计(教案)、课堂教学(5分钟说课15分钟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权重分别为15%、80%(说课5%,课堂教学75%)、5%。
(一)教学设计要求
教学目标明确,教案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步骤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重点与难点清楚,解决方法有针对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讲求科学性和探索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二)课堂教学要求
要求用普通话讲授。讲课内容注重启发式,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讲求逻辑性;教学内容讲求科学性和探索性,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使用电子课件授课,需有适当板书。板书或课件布局合理、字体工整、清晰、美观。教学用语清晰生动、有表现力;教态自然大方,着装庄重得体。
(三)教学反思要求
参赛选手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方面着手,在给定的1小时内完成有关本次竞赛的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现场提交手写稿或打印稿。不允许携带书面或电子等任何形式的资料。
八、决赛流程
(一)学院推荐
经各教学单位初赛确定推荐的参赛教师填写《长春师范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决赛选手推荐表》(见附件2)。
(二)赛前准备
1.参赛教师准备一门参赛课程10个教学节段的教学设计(教案),教案格式见附件8:长春师范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教案格式,上交其他形式的教学设计(教案),取消参赛资格,同时上交教学设计相对应的10个课堂教学节段(15分钟的课堂教学演示)的PPT。
2.参赛教师在开始比赛前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三)现场竞赛
1.提前半小时现场抽取参赛教学节段。
2.进入课堂教学环节,先进行5分钟说课,再进行15分钟的现场课堂教学。
3.评委对现场教学进行5分钟以内的点评。
4.课堂教学环节完成后,在1小时内完成教学反思。
(四)综合评定
评委根据《长春师范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教学设计(教案)参考评分表》(见附件4)、《长春师范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课堂教学演示参考评分表》(见附件5)、《长春师范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说课参考评分表》(见附件6)和《长春师范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教学反思参考评分表》(见附件7)对参赛教师的教学设计(教案)、现场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进行评分,成绩在当天竞赛结束后公布。
九、提交材料
(一)长春师范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参赛选手推荐表。
(二)各教学单位选拔赛方案及比赛精选小视频或电子相册(时长不超过30秒)。
(三)长春师范大学2018年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参赛教师汇总表。
(四)参赛课程教学大纲。
(五)参赛选手提供本学期本人主讲课程的进度表。
(六)参赛选手提供本学期本人主讲课程前15教学周全部教学内容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教案各一份。
(七)参赛课程教学设计(10个节段,每个节段内容按比赛课堂教学时长15分钟编写,格式务必参照附件8)。
(八)参赛课程课堂教学PPT讲稿(10个教学节段)。
上述材料纸质版1份于2018年5月1日前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07569894@qq.com
十、其他事项
(一)竞赛现场开放,教师学生可观摩。
(二)大赛接受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参赛教师根据参赛演示内容需要,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等。
(四)参赛教师在课堂教学、教学反思环节以及报名时提交给评委的所有文字材料中不得出现参赛教师姓名、学院等信息。
(五)各教学单位初赛安排不得打乱正常的教学活动,比赛内容应按照教学进度计划确定,不可随意更改。
(六)近三年内新进教师必须观摩学校决赛阶段的整个比赛过程,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赛后上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七)参赛教师如出现教学事故,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学校将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等。
(九)比赛结束后,学校将及时邀请评委以及全体参赛教师召开座谈会进行意见反馈,对参赛教师的讲课优缺点进行充分的交流和研讨。
(十)决赛过程中出现问题或有争议的,可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反映。
(十一)竞赛各项事宜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86168591 。
附件
1.《长春师范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各教学单位推荐限额》
2.《长春师范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决赛选手推荐表》
3.《长春师范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参赛教师汇总表》
4.《长春师范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教学设计(教案)参考评分表》
5.《长春师范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课堂教学演示参考评分表》
6.《长春师范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说课参考评分表》
7.《长春师范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教学反思参考评分表》
8.《长春师范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暨新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教学设计(教案)格式》
长春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长春师范大学教务处
长春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
中国教育工会长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