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各学院、导师、研究生:
2019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工作从八月份开始进行,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有序地完成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学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也将继续严抓学位论文质量。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8月29日—9月2日)
(一)因学分未修满而中期检查未通过的研究生可在8月30日前上交《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复审表》,完成中期检查复审后,方可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二)答辩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按照《答辩资格审查相关要求》整理申请学生材料(装入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档案袋),9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到学位办:
1. 答辩资格审查档案袋
2.《答辩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发至邮箱yjsxwb2007@163.com。
3. 研究生成绩单4份 (研究生秘书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核对研究生是否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学分,核对无误的,在成绩单的左下方盖学院公章,到学位办复审后加盖研究生成绩专用章,1份交到学位办,1份放入答辩资格审核档案袋,2份放入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
4. 研究生秘书填写《毕业生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统计表》(注:其它研究成果不是必须要求的,如果有则全部统计)纸制版,电子版发至邮箱yjsxwb2007@163.com。
二、答辩资格复查(9月3日—9月9日)
各学院将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档案袋交到学位办进行复查。
三、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9月9日—9月18日)
学位论文检测通过的直接送外审!!!
按照《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学院务必在9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
(一)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与纸制版论文一致)
每位学生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交两版:WORD格式和PDF格式,一篇学位论文一个文档(不包含封皮、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在读期间研究成果、致谢、后记,隐去学号、作者、导师姓名),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doc,如:2007010101-张三-学前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研究-教育学-李某.doc。
各学院把电子版按WORD格式和PDF格式分成两个文件夹,发至邮箱yjsxwb2007@163.com。
(二)《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1份(研究生和指导教师亲笔签字同意)纸质版
(三)《长春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论文检测人员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发至邮箱yjsxwb2007@163.com。
四、论文外审(9月23日—10月23日)
所有学位论文全部进行外审评阅,论文一检通过的直接外审。9月18日前各学院将《长春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评审论文统计表》纸质版交到学位办。
学位办在外审结束后将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认定,按《长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11月22日前)
(一)论文答辩
答辩程序按《长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进行。
1.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确定答辩时间和地点,提前一周录入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并打印纸制版签字后交到学位办。
2. 答辩会结束后,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并打印“答辩结果汇总表”签字(填表人为研究生秘书,负责人为学院院长)交到学位办。
3. 答辩完毕后十日内,通过答辩的学生应认真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工作,提交以下材料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1) 研究生学位论文5本(原创性声明、同意使用授权处亲笔签名)
(2)研究生学位论文审定承诺书(学生、导师亲笔签名)
(3)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doc
(4)申请授予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答辩通过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学位授予信息,并打印纸质版本人亲笔签名)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及学位申请人课程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相关材料,同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12月20日前)
(一)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研究生秘书将以下材料报送学位办。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学位办发)
4.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5. 答辩表决票(自行下载)
6.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2份
7. 研究生学位论文5本
8. 研究生学位论文审定承诺书
9. 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doc(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至邮箱yjsxwb2007@163.com。)
10. 申请授予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对学位申请人进行审核,作出授予学位申请人学位的决定。
七、学位论文图书馆网站提交工作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后,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须将学位论文提交到图书馆设立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中,提交成功后方可离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本工作安排所涉及的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学位工作”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