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硕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位论文开题是论文撰写的首要环节,是检验研究生独立科研能力及学术创新水平的有效手段。按照《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开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18级全日制学术硕士、2018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包括职业技术教育)、上学期专业硕士开题后需要重新更改题目的及往年延期开题的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 开题报告外审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于2019年10月8日前将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盲审管理”——“盲审学生管理”——“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开题报告盲审”阶段下,填加本学期参加开题报告盲审学生信息并上传其pdf版开题报告(论文题目写完整,pdf格式要求:隐去导师和作者信息,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作者-题目-专业-导师.pdf),上传结束后必须审核通过,方能进行下一环节。
研究生秘书同时填写《长春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外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xwb2007@163.com,纸质版交到学位办914室。
2. 在2019年12月20日前,应完成研究生开题工作,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开题报告会开始前一周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论文评审组”中排上日程,并打印出来主管院长签字交到学位办914室。
3. 开题答辩结束一周内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论文管理”——“论文开题信息”中,填加开题通过学生信息并通知学生上传最终完整版开题报告,上传结束后必须学院审核通过,方能打印出《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结果汇总表》签字。
2019年12月30日前《长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交到学位办914室核查后返回学院存档(研究生院不再存档),同时在上报《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到学位办914室。
三、相关要求
1. 开题报告先进行外审,根据外审结果再进行校内开题报告答辩,开题报告外审未通过或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2. 未参加开题外审的研究生,作延期半年开题处理。本人须填写延期答辩申请表。
3. 开题报告要为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服务。即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是开题报告的具体实施和体现。若开题报告与最终的论文成果不符,需要说明理由。否则,不允许论文答辩。
4. 各导师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指导研究生按时完成论文选题、报告撰写等相关工作。对于不按要求选题及撰写报告的研究生,导师有权不允许其开题。
四、开题报告程序
1.开题报告会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按学科成立开题报告专家评审小组,评审组由三至五位副教授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组长由导师之外的教授担任,秘书一般由研究生秘书担任。
2. 开题报告会参考程序:
(1)开题报告会专家评审组组长宣布开题报告会开始,介绍参会人员及开题要求;
(2)报告人汇报开题的主要内容(15分钟);
(3)专家组成员提问,报告人回答问题;
(4)学生休会,专家组商议开题意见,对是否同意开题进行表决;
(5)评审组组长宣读决议;
(6)评审组组长在开题报告上签署意见,研究生秘书整理汇总表。
五、其他
1. 研究生秘书应对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的格式排版等进行严格复查,不合格的当场退还。
2.开题费用从研究生业务费中支出,如本次开题未通过,二次开题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