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经济管理学院于2007年4月成立,学院现有会计学(省一流专业)、经济与金融(省内唯一开设)、跨境电子商务(教育部新增专业)3个本科专业,设有会计、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备了从学士到硕士比较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现有教职工40人,拥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5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7人。现有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1人,吉林省B类人才1人,D类人才1人,E类人才5人,硕士生导师13人,校外实践导师25人,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1200余人,硕士研究生30人。
长春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着“学无止境,行为师表”的校训,坚持“立足吉林省,辐射全中国”的办学宗旨,围绕“发展学生、成就教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按照“深耕理论、精炼技能、融合实践、倡导创新”的原则,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培养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具有敬业乐业精神、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突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现代化产业学院建设为基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术创新平台,力争创建人才培养有特色、教学质量重内涵、学科建设上层次的新型学院。
二、专业介绍
1.会计硕士
经济管理学院于2024年获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计划于2025年开始招收首批会计硕士研究生。面向数字化时代下会计职业需求,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国际视野、战略思维、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系统掌握现代数智化企业会计、金融、法律等多学科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会计、审计和理财实务工作的具备数智化管理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主要包括二个研究方向: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2.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硕士
2016年,经济管理学院开始承担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既熟悉职业教育理论和规律,具备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能力、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力,又具备相关专业领域的实践操作及指导能力的专业课师资。为确保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以及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济管理学院在职业技术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采取“三导师制”培养模式。
三、考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以各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 22:00。
网上报名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报考时间为准)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及时关注。
入学考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4年12月21日—12月22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 考试科目
3. 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我校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相关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
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教育综合、西方经济学。
会计(专业学位)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以上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命题科目。
4. 入学考试复习资料
5. 考试方式
①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② 复试: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学制学费
1.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
学制:两年(全日制)
学费:10000元/生•学年
2.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学制:三年(全日制)
学费:10000元/生•学年
学制:三年(非全日制)
学费:70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