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文件
吉教高〔2018〕38号
关于公布吉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
引领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在高校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遴选确定了一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引领项目。其中包括: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47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课程70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基地16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研课题31项。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能够持续推进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资源建设、管理模式等专业建设内容与创新创业教育紧密结合,使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的全过程。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课程,能够发挥好课堂主渠道作用,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以教授创新创业知识为基础,注重创新创业有关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意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技能。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基地,能够坚持“创新、开放、专业、服务、特色”的理念,努力整合多方资源,为引导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更优质的资源和服务。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课题,能够围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希望各项目建设高校,要高度重视示范引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作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同,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持续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发挥项目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省教育厅将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对建设项目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1.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名单
2.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课程名单
3.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基地名单
4.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课题名单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3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 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