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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历年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时间:[2021-05-10]  来源:

各单位、各部门:

  科研处根据2021年工作安排,即将开始集中受理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结项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指导教师按通知要求准备结项材料,并进一步做好在研项目督促检查工作。

一、验收范围

按照《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长师校字〔2016〕166号文件,已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项,其中对2009-2016年(含2016年)立项尚未结项的项目本次最后一次受理结项申请,未按时结项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

二、工作流程

1.初审环节

2021年5月20日(周四)16点前,请科研秘书报送本部门“结项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结项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每个项目一个档案袋,档案袋上写清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科研处进行初审。

2.报送初审合格的结项材料

2021年5月27日(周)16点前,请科研秘书报送初审合格后的“结项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需盖部门公章,科研院长亲笔签名),同时报送初审合格后的结项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包括结项审批表、验收材料各5份,电子版结项材料(包括PPT,PPT汇报不超过4分钟)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csykycxmk@163.com

3.组织结项答辩

2021年6月中旬组织现场结项答辩会(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答辩顺序另行通知)。答辩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审阅材料、提问和专家组综合评议等环节

结项标准按照《长春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长师校字〔2016〕166号中“第五章 科研项目的验收”执行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科研主管领导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应结项的每一个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项和清理的工作。

 

联系人:李丹  张茜岚

联系电话:86168716

项目科邮箱:ccsykycxmk@163.com

 

附件

1. 自然科学结项审批表

2. 自然科学-验收材料-验收大纲

3. 社会科学结项审批表

4. 社会科学-验收材料-验收大纲

5. 2011年教育部学科代码

6. 2021年度校内基金结项汇总表

7. 项目结项材料注意事项

 

                                             科研处

                                        2021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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