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
学生课程成绩删除申请单
申请人姓名
学号(十位)
所在班级
所在学院
课程名称
成 绩
课程所在学年
20 ——20
所在学期
授课教师
删除原因
1.选修课学分已够,学生自动放弃本门课程的学分
2.由于学生留、降级、休学或转专业,需删除原专业或原年级课程成绩,学生须同时出具学生处留、降级、休学或转专业相关证明
3.同一学期课程重复
4.其他原因( )
学生签字:
学院审批
教学秘书审核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存档
考务科: 年 月 日
备注:学生本人填写,经审批后,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留存在教务处考务科,由教务处统一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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