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
学生试卷复查申请表
试卷所在学期
20 —20 ( )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申请人姓名
任课教师
学号(十位)
教师所在学院
学生所在学院
复查原因
开课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复查结果
复查教师签字
(简要说明)
复查教师: 年 月 日
注:1.学生如对所修课程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七个工作日内或开学一周内填写《长春师范大学学生试卷复查申请表》向开课部门申请复查,经审批同意后,由开课部门指派2名(含)以上专业教师进行复查,如确系评卷有误,经开课部门主管教学院长同意,任课教师更改试卷签字后,提交成绩更正申请单经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处进行更正。
2.此表一式两份,开课部门、学生各一份。
教务处监制
上一条:学生课程缓考申请单
下一条:学生课程成绩删除申请单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长春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技术支持:学校办公室创e工作室 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