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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的意见(试行)

时间:[2016-09-20]  来源:

长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的意见(试行)

优良教风是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的重要体现,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障。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规范教学行为,严肃教学纪律,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弘扬优良教风,将全面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意见。

一、立足根本,充分认识教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

(一)教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1.教风是大学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学校治学精神、治学态度和治学原则的综合体现,是衡量一所高校办学思想、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建设优良教风是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多样化、个性化、应用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的基本保障,是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教学型综合性大学的必要条件。

(二)教风建设的目标要求

2.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旨在增强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全体教师立足本职岗位,做爱岗敬业的楷模,提高全体教师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和热情,更新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教学与科研互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固本革新,大力推进教风建设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坚持“师德为先”。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探索并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师德建设工程”,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4.坚持“教学为要”。落实《长春师范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规定(试行)》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副教授聘任(聘用)的基本条件。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若开新课,每学期只能开设一门课程。

5.重视青年教师培养。认真执行新入职教师课堂教学准入制度,严把“培训关”、“助课关”和“试讲关”。定期选派青年教师赴外进行访学、进修,满足教师个性化和专业化发展需要。

6.明确课程负责人。各学院应以课程(群)为单位建立健全教研机制,聘任高水平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明确课程负责人在课程改革、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7.推进教研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深入研讨课程建设、教学内容的优化与教学方法的改革,坚持试讲、说课、集体备课、教学法研究等制度,定期开展教学示范、观摩、交流、研讨等活动。   

(二)加强教学过程管理

8.认真落实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全体教师要认真执行《长春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长春师范大学关于教师调课、代课的管理规定》、《长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实习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长春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9.加强课堂管理,提高课堂驾驭能力。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拟定教学方案,精心做好教学准备。严格执行教学作息时间,创设和谐平等的课堂气氛,做到不随意调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把课堂管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作为必须履行的职责之一,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打造高效课堂、魅力课堂、纯洁课堂。

10.强化课外辅助工作。严格学生课业要求,认真检查和批改作业,为学生答疑解惑,引导学生全面掌握教学内容。加强毕业论文指导,防止学生出现论文抄袭、论文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提高论文写作质量。

11.优化学生学业评价体系。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鼓励教师对专业课程考核方式、方法进行改革。在学业评价过程中,将平时测验、期中考试、作业、上机操作、实验、课程论文等过程性评价成绩合理纳入期评成绩,真正体现学生的学习效果,切实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应用能力,突出学生在实践应用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2.规范考试程序。杜绝考前突击划定复习范围和复习重点,以及泄露考试内容等现象。监考教师要认真监考,对学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果断处理并及时上报,塑造良好考风。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3.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根据当代学生的学习方式和认知规律,鼓励教师采用基于问题的教学、基于项目的教学、基于案例的教学,引导学生从继承性学习走向探究发现性学习,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根据学院自身实际,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明确导师职责,逐步扩大导师制的覆盖面,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学习、团队研究和团队协作能力。

14.大力推行科学的教学手段。鼓励教师充分发挥多媒体在教学中的作用,以现代教育技术为依托,根据教学需要,制作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的课件,深入推进信息化技术革命背景下教学手段改革。

15.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齐抓共管,不断完善教风建设保障机制

 (一) 加强对教风建设的领导

16.学校领导和学院党政一把手作为教风建设的责任人,亲自抓教风建设工作。教务处是学校教风建设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教风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和日常检查监督。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单位教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各学院是教风建设的主体,应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改进教风建设的内容和方式,制定体现本单位特点的教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建立和落实教风建设目标责任制

17.将教风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教风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学院教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

(三)建立校、院两级教风联席会议机制

18.校级联席会议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宣传统战部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原则上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召开。学院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学院教学秘书、辅导员以及任课老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通过校院两级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构建校院协同、部门联动、师生相促的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监控体系

19.形成党政领导研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专题性会议;学院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

20.继续推行“三段式常规教学检查”。开学初主要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学院党政领导、专业负责人对资源使用、教师排课、教材征订、教室、后勤保障等重点检查;期中要组织师生座谈会、查阅教学档案、开展学生专业满意度调查以及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活动;期末要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开展学生结果性评教活动。

21.加强领导听课制度。每位校领导每学期要以随机方式深入课堂一线至少听三次课,着重了解教师教学的基本状态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收集师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沟通和解决。

22.落实教学反馈。实施“学生、同行、学校教学督导”三级评教制度,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推动教风建设。抓好教学督导员和教学信息员两支队伍建设。开展常规性教学督查工作,及时反馈课堂情况。畅通学生方面的教学信息反馈渠道,收集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反映学生学习动态和有关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创新学生信息员队伍教学咨询机制,建立教学需求和教学效果互动反馈机制。

(五)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23.进一步完善教学激励机制。表彰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积极开展“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等级”、“教学名师奖”、“最美教师”、“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观摩赛”等评比活动。对被评为课堂教学质量优秀等级的教师在教学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

24.进一步完善教学约束机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分数排在全校后10名的教师定为待提高等级,所属学院要进一步核实,确实存在教学质量问题的,应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帮扶或教育,帮扶或教育后仍无法胜任教学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调整。对教学效果不佳、学生反映比较强烈的教师实行约谈,对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按照《长春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予以处理。

(六)营造教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25.创新教风建设形式。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各学院要通过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教学改革研讨会、师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推动教风建设。要加大宣传力度。校报、官方微博、校宣传专栏等媒介要大力宣传在教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人员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为师生创造便利、舒心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营造有利于建设、维护和保持良好教风的校园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2016年9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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